《重庆市城市综合治理条例》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勘察设计信息网 www.cidn.net.cn 2026/10/8 7:20:00 来源: 全国勘察设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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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重庆市城市综合治理条例》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以“城市综合治理”命名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首创性、系统性的法治样本。
       《条例》旨在规范和保障城市综合治理,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条例》立足超大城市治理实际,以“大综合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依托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推动数智赋能,构建起涵盖规划建设管理、安全韧性、公共服务、交通治理、基层智治、城乡融合、行政执法等领域的一体化协同治理体系。
       《条例》明确,城市综合治理是指对城市治理主体、治理事项、治理环节等实施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治理活动。
       《条例》明确,城市治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城市治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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