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山东省住建大数据平台(一期)项目的复核意见》(鲁政管字〔2018〕17号),批准同意山东省住建厅住建大数据平台项目立项。 山东省住建大数据平台(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展住建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建设住建行业数据资源整合与对接系统、数据分析系统、数据挖掘应用平台,搭建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新建省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系统,对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第三期建设。项目建成后,将逐步完善山东省住建厅业务信息系统,促进业务整合,实现数据共享共用,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监管监控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