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勘察设计信息网 www.cidn.net.cn 2017/12/28 6:37:53 来源: 全国勘察设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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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海南省海绵城市规划和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海南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试行),《导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1年。
    该《导则》共九章,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与符号;3 计算参数与方法;4 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指标;5 海绵城市规划指引;6 典型用地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指引;7 规划管控机制;8 附录;9附件。本技术导则是全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其内容将随着海绵城市研究与应用工作的深入而不断发展和完善。
    该《导则》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省建筑设计院三家单位共同主编。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根据海南省各地区地形地貌、土壤、水文地质、水资源状况、降雨规律等自然地理条件特点,合理确定各市、县、自治县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选用适用于本地典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的设计指引,制定合理的建设管控机制与考核办法。
    该《导则》坚持生态为本的原则。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海南省最为宝贵的资源。海绵城市建设应尊重生态本底,保护河流、湖泊、水库、滩涂等蓝色空间,以及森林、绿地等绿色空间,推进生态受损地区的生态修复,维护城市良好的生态功能。
    该《导则》从海南省实情出发,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指标,合理选用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设施,保障投资经济,效果明显,形成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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