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建标准
全国勘察设计信息网 www.cidn.net.cn 2017/10/26 6:52:15 来源: 全国勘察设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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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正式颁布并于2017年10月起正式施行。《条例》将绿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未来,合肥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不仅将实现对建筑用能进行耗能实时检测,还将推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此外,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照装配式和“全装修成品房”要求实施建设,这意味着合肥新建住宅将逐步告别“毛坯房”。

    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条例》从绿色建筑的规划与建设、运营与改造、技术与应用、引导与激励、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确立了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和分类递进与分区递进相结合的绿色建筑实施机制。也就是说,今后合肥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应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绿色生态城区、重点功能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应达到相应比例。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这些都是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必须执行的刚性约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将绿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条例》将绿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健全服务体系,制定鼓励政策,加强督察考核。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导市场主体践行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加强新材料、新工艺等创新步伐,切实提高应用水平。建立了既有建筑能耗监管与改造制度。《条例》以专章的形式明确了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要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予以处罚。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做到依法办事、秉公执法,同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相关活动,监督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新建住宅将逐步告别“毛坯房”
    根据《条例》,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照装配式建筑实施建设,此种建筑应按照“全装修成品房”要求建设,并逐步推行全装修住房,实行分户验收。
    目前,装配式建筑主要应用于保障房,合肥在建和已经竣工的装配式建筑有500万平方米左右,而市场建造能力已达到700万平方米至800万平方米。合肥将稳步推进全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土建与内装一体化,推广内装工业化生产方式,提升全装修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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