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山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活动启动
全国勘察设计信息网 www.cidn.net.cn 2017/5/16 6:10:59 来源: 全国勘察设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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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办法》和《关于评选2017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勘察设计技术进步,激励广大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人员争优创优意识和精品意识,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17年6月份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活动。
    《通知》明确山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分综合工程和专项工程两类奖项。
    (一)综合工程奖项分为:
    1.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
    2.优秀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含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人防工程)、市政工程(含道路、桥隧、城市轨道交通、给水、排水、固废处理、燃气、热力、风景园林等)、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电力、冶金、机械、商物粮、电子通信广电、轻纺、建材、铁道、公路、水运、农林、水利等。
    3.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
    4.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项目。
    (二)专项工程奖项分为:
    1.建筑结构(含抗震防灾、幕墙、轻钢);
    2.建筑环境与设备;
    3.建筑智能与建筑电气(含照明);
    4.绿色建筑专项;
    5.环境工程专项;
    6.水系统工程项目。
    在省级优秀勘察设计竞赛中获奖的项目,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评选。
    《通知》明确,凡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证书的驻鲁勘察设计单位(不包括外省企业驻山东分院),均可参加本次竞赛。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应为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承担的已建成、验收和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的项目;参赛软件须经市级或省专业部门正式鉴定,并经实际使用证明效果显著。
    (二)参赛项目应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等;积极贯彻国家“四节”方针,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并有新的突破,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设计文件和勘察成果的内容、深度、质量应符合要求,能保证工程建设的需要,未发生任何勘察设计质量事故。
    (三)参加优秀工程勘察和优秀工程设计竞赛的单项人数不超过15人,参加优秀工程标准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竞赛的单项人数不超过10人;参加专项工程竞赛的单项人数不得超过8人。双方协作完成的项目应由为主的勘察设计单位参赛。协作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应在参赛表“主要人员情况”表中加盖协作单位公章。
    (四)中外合作设计项目必须是国内勘察设计单位承担主要的工作量、参与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并承担主要责任的合作设计项目,由中方参赛,同时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书,并注明双方合作责任,在项目名称后注明该项目为合作设计项目。
    (五)往届缓评的勘察设计项目,可参加本届竞赛。往届落选的参赛项目,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再次参加。为理顺参赛渠道,避免重复参赛和漏评,凡已申报国家行业协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本次竞赛活动于2017年6月20日截至,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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