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卜凡民等11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杨新强等7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吕灏等57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李辉等1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苍晴等55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
2. 杨新强等7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3. 吕灏等57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4. 苍晴等55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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