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李哲等7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缪志伟等8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高强等40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高飞等71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仰武林等2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8日。
2.缪志伟等8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3. 高强等40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4. 高飞等71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5. 仰武林等2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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