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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办函〔2026〕1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办公室,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十五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组织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6年7月15日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科学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结合 “十四五”以来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情况和 “十五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指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 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 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方案确定了“十五五”时期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 保障措施。方案是开展 “十五五” 时期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部署中央和地方地质灾害防治重大项目的重要依 据。 方案基准年为2025 年, 以 2026—2030 年为实施期。方案实施范围为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台湾地区以外的全国 31 个省( 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 一)地质灾害现状 受太平洋板块、 印度洋板块和亚欧板块运动影响,我国地形地貌多样、地质条件复杂、构造与地震活动强烈,加之气候类型复杂多样、极端天气频发、人为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频发。截至2025 年底,全国登记入库地质灾害点共有 278720 处,潜在威胁 1148 万人和 7601 亿元财产的安全。按类型划分,滑坡 143234 处、崩塌 92649 处、泥石流 32820处,其他地质灾害点 10017 处。 (二) “十四五”防治成效 “十四五”期间,全国自然资源系统持续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能力建设等工作,试点开展了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 自动化监测预警和 “ 灾害点+风险区”双控,地质灾害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较“十三五”期间分别减少 52%、38%;成功避险地质灾害2948 起,涉及可 能伤亡人员 59147 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强化调查评价,动态掌握风险底数。完成 1963 个县(市、区)1 ∶5 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 7202 个乡(镇)1 ∶ 1 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实现了全国 717 万平方千米易发区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年度全覆盖;22 个省( 区、市)483 个县(市、区)开展了“ 灾害点+风险区”双控试点。完成全国216 万平方千米地下水超采区、地面沉降易发区和23 个特大城市等地面沉降补充调查。 加强人技联防,提高监测预警能力。人防方面,全国 26万名群测群防员实现了对地质灾害点巡查排查全覆盖。技防方面,建设运行 7.5 万余处地质灾害点自动化监测台站;建立了覆盖 30 个省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平台。16 个省( 区、市)新建地面沉降监测基岩标 757 座、分层标 1065 组,基本建成覆盖全国地面沉降易发区的自动化监测网络。 实施综合治理,减轻或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部署开展了 5.4万余处地质灾害点综合治理,有效保护288 万余人;完成受地质灾害点威胁的 74 万余人避险搬迁,使其远离灾害风险。全国地面沉降呈现减缓态势。 加强技术支撑和科技赋能,提升风险防御水平。落实全年24 小时带班值班和重大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御响应技术支撑工作机制。我部组织271 名专家常年包片蹲点,各地有 1500 余支专业队伍驻县包乡,指导地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级与省级科研项目 130 余项,颁布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 100 余项。 ( 三) “十五五”防治形势 我国地质灾害 “存量大”,极端天气事件、破坏性地震、人为工程活动等造成 “ 变量多”,尤其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强降雨引发大量非重点防控区域突发性、群发性、复合链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给各地区及有关部门传统经验和常规做法带来重大挑战。 管理层面,部分地区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囿于防灾力量和财力不足,不能及时将调查识别发现的风险区纳入防控范围, “失防失控”现象时有发生。技术层面,l ∶ l 万精细化调查覆盖面不足、风险研判准确度不高; 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精准度不够,智能化监测预警设备和预警模型稳定性、适用性不强;极端条件下地质灾害形成机理与成灾机制研究基础薄弱,基层专业技术队伍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防御技术支撑能力亟待提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方法应用程度不高,防灾减灾智慧服务能力不足。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源头管控。统筹南方地区和北方地区,兼顾突发与缓变,全面推进各地地质灾害防治。坚持 “ 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行业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责任。 以提升气候变化风险应对能力为主线,进一步加强重大基础工作,健全完善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抵御地质灾害的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风险区和重点防治区 (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征,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和降雨、地震、人为活动等影响因素,考虑近年来部分地区极端强降雨增多和地震活动趋势增强等变化情况,划分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非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高、 中、低三级( 见附图1 )。 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面积约 714 万平方千米,其中高易发区面积约 130 万平方千米, 中易发区面积约294 万平方千米,低易发区面积约290 万平方千米,高、 中易发区主要分布在西南山地、青藏高原东缘、秦巴山地、黄土高原、汾渭盆地周缘、东南丘陵山地、天山地区、燕山、辽东山地等地区。地面沉降和地裂缝高、 中易发区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珠江三角洲、淮河平原、东北平原等地区。 (二)地质灾害风险区 基于全国地质灾害易发性,结合人口和国内生产总值空间分布,综合考虑历史地质灾害灾情等,对除非易发区和无常住人口及无国内生产总值以外的区域,划分极高、高、 中、低四级地质灾害风险区( 见附图2)。 滑坡、崩塌、泥石流风险区面积约 583 万平方千米,其中,极高风险区面积约36 万平方千米、高风险区面积约 83 万平方千米、 中风险区面积约 85 万平方千米、低风险区面积约 379万平方千米。极高和高风险区主要分布在西南山地、秦巴山地、黄土高原、 中南山地、东南丘陵山地等地区。 (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根据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风险区分布情况,结合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和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等重大工程建设需求,提出“十五五”期间的21 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见附图3 及文字说明),总面积约 325 万平方千米。其中,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突发性重点防治区 17 个,总面积约297万平方千米;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缓变性重点防治区 4 个,总面积约28 万平方千米。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 一)实施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动态调查工程 利用国产卫星数据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每年完成2 次全国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更新识别。针对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和次重点防治县(市、 区), 以人为本、全域覆盖,采用遥感解译、室内综合分析和野外排查等方式,深入推进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在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的重点城镇开展 1 ∶1 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在地面沉降易发的地下水超采区、重要城市群、重大工程区和人口密集区,持续开展地面沉降与地裂缝动态调查。持续开展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年度“ 三查”。
专栏 2 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动态调查工作部署 01 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 每年开展 2 次全国424 万平方千米高中易发区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和地面验证;针对乌蒙山区、黄土高原等重点地区每年开展 4—6 次 InSAR 监测;每年开展 5 个示范区高分辨率遥感精细识别。 02 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 完成 1376 个重点防治和次重点防治县(市、区)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发育分布特征。 03 1 ∶1 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 完成 1250 个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城镇 1 ∶ 1 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查明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发育分布特征。 04 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年度 “ 三查” 持续开展 2400 个县(市、区)年度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开展乌蒙山区 48 个县(市、区)冬春季地质灾害专项排查。
(二)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探索构建地质灾害风险区群测群防管控体系。优化自动化监测网;加密乌蒙山区重点区域和北方地区监测台站;强化与气象、水利、地震、应急管理等部门监测数据共享, 以雨量监测、含水率监测等为主要手段,分区分类推动构建地质灾害风险区监测骨干网。持续开展 19个省( 区、市)地面沉降重点地区立体监测。健全国家—省—市—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联动机制,优化递进式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测、预报、预警产品体系,探索开展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短临预警。建立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动态发布和重大风险提醒机制,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点位地质灾害风险提醒。
专栏 3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作部署 01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实现地质灾害点群测群防全覆盖,探索构建地质灾害风险区群测群防管控体系。 02 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网优化 新建泥石流监测台站 1757 个,重点覆盖威胁 100 人以上的泥石流沟;新建滑坡、崩塌监测台站 7996 个,重点覆盖重要灾害点; 改建地质灾害监测台站7213 个,运行维护已建地质灾害监测台站64962 个;探索构建地质灾害风险区监测骨干网。在四川、湖北探索开展“人工智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试点。持续开展 19 个省( 区、市)959 座基岩标、1302 组分层标地面沉降监测;开展北京、天津、上海等地面沉降重点地区多手段立体监测。 03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 健全国家—省—市—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联动机制,持续开展国家级和30 个省( 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19 个市(地、州)、2329 个县(市、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探索开展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短临预警,提升预警精度和时效性。
( 三 )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对稳定性差、成灾风险高、威胁人口多的灾害点实施工程治理;对调查、监测发现的风险较高、险情紧迫、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地质灾害点,实施排危除险;对治理难度大、工程治理效益比不高的灾害点组织避险搬迁。计划在“十五五”期间,部署地质灾害工程治理4237 处、排危除险 6128 处,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50000 户,优先安排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点,统筹安排中、小型地质灾害点的综合治理。
专栏 4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工作部署 01 工程治理 对稳定性差、成灾风险高、威胁人口多的灾害点实施工程治理,计划实施工程治理4237 处,优先安排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点,统筹安排中、小型地质灾害点的综合治理。 02 排危除险 对调查、监测发现的风险较高、险情紧迫、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灾害点,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见效快的排危除险措施,计划实施6128 处。 03 避险搬迁 对治理难度大、工程治理效益比不高的灾害点,组织实施避险搬迁,计划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50000 户。
( 四 )实施 “ 灾害点+风险区”双控管理 在 17 个重点省份 1206 个重点防治和次重点防治县(市、区)全面实施“ 灾害点+风险区” 双控,提升全过程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能力,鼓励其他省份开展“ 灾害点+风险区”双控。建立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受威胁人员清单,落实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探索分级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线并动态调整,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风险动态调查、监测预警、防御响应等制度机制。 ( 五)提升地质灾害防御响应能力和基层防灾能力 着力提升气候变化背景下易发区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基本形成防御响应预案体系。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御 “包片蹲点”技术支撑工作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御专家队伍技术装备现代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队伍“驻县包乡”支撑服务作用;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能力,强化典型地质灾害案例复盘分析。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 每年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县(市、 区)及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进行不少于 1 次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在涉及地质灾害高、 中易发区的县(市、 区)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地质灾害应急综合演练。重要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每年至少开展 1 次临灾避险演练,其他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有计划开展避险演练。 (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理论与技术方法创新 加强极端强降雨、冷暖天气交替和 “旱涝急转”等诱发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和成灾规律研究,深化气候变化条件下不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模型、 区划方法和预警模型研究,提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识别与预警预报水平。探索开展基于空天遥感的地质灾害风险动态识别与跟踪观测技术方法。加强适用于极端条件、复杂场景的勘查、监测技术设备研发,鼓励研发应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生态耐久性技术装备。 ( 七)建设完善 “一张图”地质灾害子场景 基于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建设完善“一张图”地质灾害子场景( 国家级)。开展三峡库区、乌蒙山区等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场景建设与应用。开展 l7 个重点省份 “ 一张图”地质灾害子场景(省级)建设,探索开展大数据、大模型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方法应用,实现与 “ 一张图”地质灾害子场景( 国家级)协调联动。积极推进其他省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
专栏 5 “ 一张图”地质灾害子场景建设工作部署 01 “一张图”地质灾害子场景( 国家级)建设 基于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 ,建设完善 “ 一张图”地质灾害子场景( 国家级),升级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系统、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国家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等业务系统,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专题数据和基础地理、基础地质、承灾体及气象、地震等相关数据和资源动态汇聚融合,全面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流程信息化。 02 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场景建设 开展三峡库区和乌蒙山区等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场景建设与应用,支撑跨区域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和专项排查等工作全过程跟踪管理。 03 “一张图”地质灾害子场景(省级)建设 开展云南、贵州、四川等 l7 个重点省份 “一张图”地质灾害子场景(省级)建设,探索开展大数据、大模型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方法应用,实现在一个平台上开展地质灾害趋势研判、预警产品制作与发布、防御响应、灾( 险)情会商和应急指挥调度,实现与 “一张图”地质灾害子场景( 国家级)协调联动。积极推进其他省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实现与 “一张图”地质灾害子场景( 国家级)数据库互联互通。
五、保障措施 ( 一)组织保障 健全 “ 中央统筹、地方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 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落实组织、指导、监督责任;加强与气象、水利、交通运输、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分工负责,形成最大防灾合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各省( 区、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院、中心)等相关专业队伍优势,强化技术支撑保障。依据“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充分落实责任人的治理责任。 (二)制度保障 坚持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的原则,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制修订,健全地质灾害风险动态调查、监测设备分级分类运维管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群测群防、值班值守、包片蹲点、驻县包乡等工作管理政策和配套规章制度,健全地方性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体系。 ( 三)科技保障 搭建不同层次的地质灾害防治研究合作交流平台,加强地质灾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地质灾害防治一线单位的合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培训,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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