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现场核查工作全面完成,经过现场调查登记和内业校核,共筛选潜在历史建筑约680处、潜在历史文化街区10余片。 据了解,潜在历史建筑数量较多的县(市、区)有喀什市、特克斯县、吐鲁番市高昌区、奇台县、莎车县、鄯善县、拜城县等。潜在历史建筑类型丰富,涉及民居、商业建筑、工业建筑和设施、行政管理建筑、科教文卫建筑、宗教建筑、交通建筑和设施、水利设施、纪念性设施等多种类型,具有较为鲜明的地域特征、民族特色、时代风格或历史纪念意义。 核查工作自2024年12月正式启动,以遗产价值为准绳,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对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标准做了进一步细化,并拓展了普查的空间范围、时间范围和对象类型。 空间上,核查范围扩展至全疆14个地州市共110个县(市、区),除了已列入保护名录的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村落之外,还从其他老城区、老镇区、老街、老村以及有一定历史的厂区、居住区等对象中广泛寻找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线索。 时间上,除了古代、近现代遗存之外,更加关注建国后不同阶段建成的对象,特别是能够反映建国以来新疆各地在社会主义建设不同阶段的发展历程、重要成就的街区和建筑遗存。 类型上,核查范围不仅包括民居和常见公共建筑,还包括工业遗存、农业、水利和交通设施遗存以及纪念性设施,更为全面地见证和呈现新疆在各领域的建设、发展成就。 核查方式以现场走访为主,并通过座谈、电话沟通、登门拜访、现场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和地方专家、群众意见。 “核查成果将为制定‘十五五’期间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重要任务、重大项目提供支撑。”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张栋介绍,经过核查,对新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整体保护利用情况有了全面的认识,发现了各地在街区保护提升、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等方面探索实践的许多可复制、可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来源:新疆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