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金华市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从村、县、市三个层面创新保护机制,以“千万工程”为引领,大力推进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建立保护、利用相互支撑的“造血”机制,实现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自力更生的良性循环。 深挖地域特色,打造“金华品牌”。充分发挥金华历史、地理、人文优势,深入挖掘“八婺文化”气质内涵,着力打造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的金华样板。一是高标准推进规划统领。以高质量规划引领村落保护与发展,完成118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高标准修编《金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荣获2023年度浙江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设计项目一等奖,并入选省建设厅2023年度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示范案例。二是高质量保护传统婺派建筑。针对浙中民居建筑特点,制定《婺州民居保护利用导则》《金华市传统建筑认定标准》《金华市传统建筑分类保护办法》《金华市传统建筑保护示范项目实施办法》《浙中传统民居室内环境改善技术导则》等,规范技术指引。三是高起点搭建宣传平台。召开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研讨会,举办首期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培训班,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金华元素”向全国推广。自2015年启动至今举办九季“海外名校学子走进金华古村落”活动,共有47个国家705名海外学子参加,打造金华传统村落向世界展示的窗口。 抢抓保护机遇,构建“金华机制”。成立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委员会,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在全省层面实现“三个率先”。一是法治护航,在全省率先启动村落保护立法。将传统村落保护立法列为我市首批立法调研项目,2019年施行《金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2023年出台《金华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同时启动《金华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立法工作,不断规范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二是夯实基础,在全省率先建立多级保护体系。启动市级传统村落评定认定工作,公布163个市级传统村落;启动传统建筑认定工作,公布260处保护名录,健全国家、省、市三级保护体系,严格落实保护标准。三是示范引领,在全省率先实施系统保护工程。2016年起市区启动实施“511保护行动”(5年保护50个左右传统村落,修复性保护100幢、除危性保护1000幢传统建筑),截至目前,已下达市区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7000余万元,用于39个传统村落和128个文物保护单位(点)的保护工程。 深化融合提升,注入“金华活力”。在推进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不断深化数字、人文、共富管理理念,推动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一是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保护利用。坚持“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如武义县梁家山村引进精品民宿项目,总投资2亿元,利用村民闲置房屋和流转抛荒土地,有机结合当地生态,多业态融合发展,打造村民在家门口创业就业的共同富裕样板。二是多维度推进历史建筑保护改造。今年已完成103处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修缮,自“千万工程”实施以来,全市累计保护改造1400余栋古建筑,修复一大批濒危古建筑,保护一批各具风情、充满乡愁记忆的传统村落。各项整治提升项目示范成效显著,磐安县安文街道墨林村列入全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示范案例,浦江县虞宅乡新光村入选浙江省2023年度第一批浙派民居建设典型案例。三是多形式构建传统村落产业平台。围绕传统村落开展主题征文、摄影大赛等活动并出版选辑汇编,提升金华传统村落知名度。注重古典与现代碰撞融合,培育推广古村创客基地,如浦江县新光村、义乌市李祖村利用传统建筑“腾笼换鸟”作为旅游创客基地,在业态布置上引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色产品,并设置本地特色产品展示区,充分展现“千万工程”建设成果,为乡村可持续发展“造血”。(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